新能源福建宁德核电200MW海上光伏项目海上发电主体结构和节点设计复核服务(第二次)项目询比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7日17时24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4月30日17时24分 (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 新能源福建宁德核电200MW海上光伏项目海上发电主体结构和节点设计复核服务(第二次)
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
所有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需提供2021年至2024年内任意连续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提供2021年至2024年内任意连续3年经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若有高校参与投标,无法提供利润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可提供预算收入支出表和资产负债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有特殊情况,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支撑性文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计划任务书签订或结题日期为准)至少拥有1项钢结构/混凝土结构/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水工结构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合同作业内容范围等重要的关键页)。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应提供完成业绩证明的文件。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近3年(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询报价活动中弄虚作假、串通报价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收到违规处理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且未被招标/询价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报价资格。(若为联合体报价,各参与方均须满足该项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力学、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且具有博士学位(需提供相应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项目经理背景及职称不予认可)。 ②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内容的科研经历,近3年内(2022年6月后)在钢结构、钢及混凝土组合结构方向作为主要作者(排名前2或通信作者)发表过高水平科研论文(需提供论文首页复印件及SCI检索证明)。 (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投标方设定的项目组骨干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力学、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水工结构等相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 (4)、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②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③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网站 /)。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