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3/21-QT-053)
一、 招标条件
乌苏能源公司1号锅炉水冷壁吹灰区域防磨改造及1号锅炉末级过热器材质升级施工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5月-2025年6月,具体根据招标方检修时间确定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技术改造-锅炉水冷壁吹灰区域防磨改造及末级过热器材质升级施工(CHDTDZ023/21-QT-05301):负责华电新疆乌苏能源 1号锅炉水冷壁吹灰区域防磨改造(1024根水冷壁,2048道焊口焊接,吹灰器封箱制作焊接)及1号锅炉末级过热器材质(89屏末级过热焊接)施工,包含管道割除、焊接,管排整形,大包保温拆除、恢复,焊接后热处理,焊口检测,脚手架搭、拆等工作;编制焊接工艺卡,无损因更换管道造成其它管道及设备拆解的恢复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锅炉水冷壁吹灰区域防磨改造及末级过热器材质升级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A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火电厂锅炉受热面换管检修合同业绩。 (2)火电厂锅炉受热面安装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