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汕尾新能源培训基地海上新能源仿真培训系统(招标
(2) 过程模型软件
(3) 工程师站/教练员站软件(含后台配置功能)
(4) 网络通讯接口软件
(5) 监控仿真软件
(6) 三维仿真软件
(7)运行维护专业技能培训软件
(8) 故障、事故处理培训软件
(9) 虚拟现实培训软件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计划交货日期:
总工期为36个月,以培训场景(可完成一个场景的完整培训)为基本单位,每完成一个场景,均要需求方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直接用于培训项目,接着进行下一场景设计开发,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所有项目。具体交货要求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4年)连续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有2项仿真机系统合同业绩,并出具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等信息和验收文件。
5.人员要求:
(1)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资金设备、管理、经验信誉和人员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提供的电站仿真支撑平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1)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