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长春热电碳捕集中试平台土建基础与建筑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
2.2规模:/
2.3标段划分:长春热电碳捕集中试平台土建基础与建筑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施工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计划工期:工期45日,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具备进厂动工条件,最终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长春热电碳捕集中试平台土建基础与建筑施工包括:旧有设施拆除工程、基坑措施项目、建筑装饰工程、厂区总图、水电安装工程、胺逃逸设备间等,具体包括:拆除原CO2捕集中试平台区域内的彩钢房及其附属设施,地基处理、基础、地面及楼面面层施工,设备基础、地下管沟(含电缆沟)施工,埋件,建筑装饰工程,以及采暖、通风、空调、照明、建筑防雷接地、给排水设施材料及安装与调试,制作主框架和辅框架钢筋混凝土基础,房间内外美化装修工程(包括墙面粉刷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土建工程合同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9日17时00分止。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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