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 南自自动化出口事业部屏柜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8号
2.2 项目规模: 各项目实际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按招标文件实际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调试及性能试验 - 南自自动化出口事业部屏柜集成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柜体 / 单装置扎线、单装置安装投屏、柜体 / 单装置接线修改服务等相关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调试及性能试验-南自自动化出口事业部屏柜集成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投标屏柜集成服务项目至少有2个的合同业绩(单个合同中包含多类产品时分别计算),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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