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接地器材(招标编号:NWZ250507-3069-075977)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接地器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河南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接地器材 | 1.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方必须是接地材料的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修改了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供货范围等实质内容的将被否决。(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影响到评标分数计算的将被否决。(3)投标商报价应对每项物料进行完全、准确、合理的报价。各标段只能有一份价格报价,不接受报价备选方案。(4)当投标人单价漏报时,否决投标。(5)投标商的报价文件中出现挑选价格视为恶意报价(如大规格型号价格比小规格型号价格低),将被否决。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供复合防腐接地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大面积应用,安全运行超过三年,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所提供在项目的隐蔽工程中,接地材料安全可靠。投标方应提供超过三年的项目采购合同以及对应的项目采购方或业主方出具的使用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的技术文件必须满足或者优于《洛阳石化复合防腐接地材料(框架)招标技术文件》,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采购技术要求。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投标方应对技术要求中所有“★”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响应,“★”项条款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条款累计五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