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湖北团风魏家冲抽水蓄能电站电梯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4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 新能源湖北团风魏家冲抽水蓄能电站电梯设备采购
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
所有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 2.1.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及以上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2.2.电梯代理商应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及以上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且无连续两年亏损。 4、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2台及以上垂直电梯提升高度大于等于70m且提升速度大于等于2.5m/s的电梯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应当提供承包合同关键页,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所有要素点(含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署日期、投运证明、垂直电梯、提升高度和提升速度等)。 5、信誉要求:近3年(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询报价活动中弄虚作假、串通报价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收到违规处理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且未被招标/询价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报价资格。(若为联合体报价,各参与方均须满足该项要求)。 6、人员要求:/。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3)、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 (4)、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②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③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网站 /)。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