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辽宁)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一段175号安全改造项目供电工程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地产(辽宁)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一段175号安全改造项目供电工程(编号:gkbz2025041000035)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辽宁)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地产(辽宁)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一段175号安全改造项目供电工程 | 供电工程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计划施工周期为2025年5月20日到2025年6月20日 。
建设地点位于: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一段175号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①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施工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图纸及施工,并有义务代理采购人办理电网的正式供电合同,及相关证明、手续交付至采购人;
②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③单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④整体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 。
其他: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承包方负责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等全过程服务,直至试运行合格并送电后,将项目移交业主方。本项目新增100kVA及200kVA油浸变压器各1台,所涉及的所有室内外相关专业(建筑、结构、电气、高压外管网等)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的土建工程(设备基础、电缆沟及盖板等)、内部简易装修设计、施工及必要的拆除工程等。
(2)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00元(含税)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融通资产管理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融通房地产集团 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未被军队采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9)(9.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五级及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
(9.2)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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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