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 固废综合处置(粉煤灰、炉渣、石膏)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 固废综合处置(粉煤灰、炉渣、石膏)项目招标已批准,
就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 固废综合处置(粉煤灰、炉渣、石膏)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 热电联产(一期)工程,规模为 $2\times150\mathrm{t}/\mathrm{h}$ 循环流化床锅炉(高温高压) $+1\times18\mathsf{M W}$ 抽背式汽轮机发电机组、 $2\times25+11$ 天然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预留二期 $1\times150\mathrm{t}/\mathrm{h}$ 循环流化床锅炉(高温高压) $+1\times18\mathsf{M W}$ 抽背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本期工程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2023 年8 月投产。
公司配置 3 座钢制混凝土灰库,即原灰库、粗灰库和细灰库,2 台锅炉炉渣排放选用干式排渣工艺,每台锅炉均配备一座渣仓,共用一座脱硫石膏库
2.2 计划工期: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个月。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厂两台锅炉产生的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三部分固废的综合处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固废的接卸(粉煤灰、炉渣,石膏)、装载、转运、合法处置(鼓励综合利用)以及相关区域的卫生清理等。要求具备随时调用符合环保要求且满足现场转运需求的车辆(满足现场安全站车条件,四桥后翻自卸车),装载机 1 辆的能力,现场至少配备负责人 1 名、灰库渣仓下料设备操作人员 1 名,满足招标方现场 2 台锅炉固废处置的需求;主要卫生区包括石膏库地面、渣仓及灰库一楼及二楼的地面、排水沟的清理,渣库地面、排水沟、渣库门前区域和在转运时被污染道路(包括所有作业区域的雪、冰的清理)。服务期内共计灰渣产生量约为 8.57 万吨(供暖期约为4.96万吨,非供暖期3.61 万吨);脱硫石膏产生量约为1.98 万吨(供暖期约为1.15 万吨,非供暖期0.83 万吨),最终用量以合同期限内实际发生量为准(依据以甲方磅单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 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合作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提供与合作方的合作协议)。
3 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ma.gov.cm)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 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