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大唐内蒙古赤峰浑善达克沙地100 万千瓦风光储沙漠治理
新能源基地示范项目 (75 万千瓦风电项目)
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
采购公告
(仅面向大唐集团 2024-2025 年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年度框架招标中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一至第八中标人)
致:大唐集团 2024-2025 年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年度框架招标第一至第八中标
(1)框架供应商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风电机组指导调试和试运行工作。
(2)供货范围主要包括:风电机组、塔筒、监控系统、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易耗品、其他设备、技术服务等。
(3)质量要求:符合质量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2.9 交货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框架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网站(查询网
(2)按照大唐集团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对于中选候选人/中选人,将在采购评审、中选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应答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应答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框架供应商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本次采购仅针对大唐集团 2024-2025 年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年度框架招标中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一至第八中标人。
3.2.1 框架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应答机型均应取得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型式认证证书(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全文),同时应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出厂前提供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认证证书(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全文);
(2)应答机型应取得设计评估符合证明(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并提供认证报告全文),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出厂前提供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认证证书(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全文)。
3.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2.3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