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新能化阜新一期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新能化阜新一期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服务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阜新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5-01ZXNH-F001
2.2 项目名称:中新能化阜新一期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服务
2.3 建设
2.6 招标范围:中新能化阜新一期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服务。阜新一期项目工程送审造价约为770553.836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13312.68 万元、安装费 146505.13 万元、主材费 154876.30 万元,去除已二审 44140.2738 万元)。总计拟送审合同5354 个,其中建安合同203 个(建安合同中司法判决的合同20 个,固定总价合同62 个,未执行合同1 个),物资采购合同5008 个
(其中办公用品、劳保、运输设备等合同755 个),技术服务合同143 个,合同金额总计约125.96 亿元。本项目合同由中新能化科技 所属项目公司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 与中标人签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网站(查询网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大唐集团 2022-2025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库成员名单中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或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工程管理审计项目资格,且未承接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投标截止日)具有3 个及以上煤化工或化工或电力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或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