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南公司儋州海洋能源公司1200MW 海上风电项目一场址海上风电场海图标注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南公司儋州海洋能源公司1200MW 海上风电项目一场址海上风电场海图标注服务已由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大唐海南儋州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琼发改能源函〔2022〕23 号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0%/8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05HN-DZ003
2.2 项目名称:海南公司儋州海洋能源公司1200MW 海上风电项目一场址海上风电场海图标注服务
2.3 建设
2.6 招标范围:大唐海南儋州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60 台风电机组及配套设的66kV 集电线路海缆、 $220\mathrm{kV}$ 主海缆、1 座 $220\mathrm{kV}$ 海上升压站标注入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海图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
2)按照相关规范及实际情况,制定海图信息采集方案;
3)组织实施海图信息采集具体工作;
4)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海图标识;
5)标注入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海图,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纸质海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网站(查询网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等级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专业类别须包含海洋测绘,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3 年须具有1 个及以上海上项目海图标注扫描测量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2)拟派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