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9/22-SJ-002)
一、 招标条件
重庆 相关项目华电重庆区域综合运营管控中心装修设计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总装修建筑设计面积约9566平米,车位约160个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服务期限暂定10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专有技术引进-华电重庆区域综合运营管控中心装修设计服务(CHDTDZ029/22-SJ-00201): 1.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含结构加固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室外平台景观设计、安装工程设计(包含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强电工程、基础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内标识标牌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方案设计、清单(如需)、施工图设计(如需)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外审技术配合(如需)、设计变更、阶段验收、竣工验收、驻场巡场等)工作,智慧运营中心集控室、设备机房、电源室除外。 2.含软装设计、厨房工程设计、会议室及应急指挥中心设施设备设计、屋顶广告灯箱及外立面亮化工程(概念方案设计)。具体包括且不限于各专项设计的方案设计、清单(如需)、施工图设计(如需)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外审技术配合(如需)、设计变更、阶段验收、竣工验收、驻场巡场等)工作。 3.其他要求:配合机要室、涉密会议室设计,按照要求设计机要室、涉密会议室位置,并按要求预留土建安装条件。特殊荷载要求:档案室(库房),密集架承重12KN,符合档案馆设计标准,面积约100-15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华电重庆区域综合运营管控中心装修设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项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包含装饰装修设计项目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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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