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瑞派石化工程 茂名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14万吨/年3#丁二烯抽提装置成套塔内件(招标编号:NTS250530-075842)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茂名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14万吨/年3#丁二烯抽提装置成套塔内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茂名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14万吨/年3#丁二烯抽提装置成套塔内件 | 9.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不允许专利商将与有关本项目塔内件的专利授权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如超过两家(含两家)用同一技术,则投标人均直接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专利授权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1.2 财务要求。
(1)2021-2023年度第三方会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扫描件),2021-2023年度内至少有一年利润率不低于0。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交货期和结算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文件必须带有技术及商务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仅允许正偏离。负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技术偏离的否决。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的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中石化茂名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证明技术支持(设计)应为以下单位之一或技术水平等同于以下单位的其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