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炼油转型升级乙烯装置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在线氨气分析仪\0-30mg/Nm3 1% 隔爆型(招标编号:NWZ250508-3809-075823)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氨气分析仪\0-30mg/Nm3 1% 隔爆型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茂名炼油转型升级乙烯装置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在线氨气分析仪\0-30mg/Nm3 1% 隔爆型 | 1.000 | 台 |
2 | 在线氨气分析仪\0-30mg/Nm3 1% 隔爆型 | 1.000 | 台 |
3 | 在线氨气分析仪\0-30mg/Nm3 1% 隔爆型 | 1.000 | 台 |
4 | 在线氨气分析仪\0-30mg/Nm3 1% 隔爆型 | 1.000 | 台 |
5 | 在线氨气分析仪\0-30mg/Nm3 1% 隔爆型 | 1.000 | 台 |
6 | 在线氨气分析仪\0-30mg/Nm3 1% 隔爆型 | 1.000 | 台 |
7 | 在线氨气分析仪\0-30mg/Nm3 1% 隔爆型 | 1.000 | 台 |
8 | 在线氨气分析仪\0-30mg/Nm3 1% 隔爆型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在乙烯装置中2个业绩。并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业绩合同总数不得超过3个)。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18.1.1到2022.12.31之间,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应用工况、签署盖章页等。合同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文件与本招标文件附件的询价书的工作范围(本目录1.1)、技术规定(本目录2.1)、技术要求(本目录2.3)、投标人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本目录2.4)以及仪表规格书和/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或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确认,最终结果以 澄清发布的内容或评标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 (2)卖方必须提供防爆电子式仪表的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授权 防爆认证机构包括 NEPSI、CQST 和 PCEC,也包括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 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 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