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江石化 150 万吨/年芳烃装置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铝板框架协议招标铝及铝合金板材(招标编号:NWZ250507-0225-075629)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铝及铝合金板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九江石化 150 万吨/年芳烃装置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铝板框架协议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铝及铝合金板材 | 1.000 | 吨 |
2 | 铝瓦楞板 | 1.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生产厂家需投标品种的年生产能力:0.5万吨以上(含),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生产厂家需具有铝锭熔炼能力(熔炼炉),铝合金板生产线2条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流通商需仓储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含)以上(提供产权人为投标人的产权证明或承租人为产权人的租赁协议)。 (4)流通商需2024年销售总额(根据审计报告):1000万元以上(含)(如暂不能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可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读,审计报告签字页、数据页须有审计单位印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库存商供货的产品范围为铝业集团 、西南铝业(集团) 、哈尔滨东北铝业 、中铝河南铝业 以及本次招标入围框架协议生产商的产品或与之同等品质的产品。生产商只允许供自己生产的产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