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佳热电厂1号热水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安装施工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2.2 项目规模: 1×116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2025年5月1日开工,2025年7月30日主体工程完工,具体施工及后续调试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超低排放改造 - 安装施工 (CHDTDZ016/20-QT-02501): 佳热电厂 1 号热水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新增 SNCR 设备、新建脱硫设备、附属管道及电器热控设施、新增脱硫废水系统、引风机系统改造及烟道安装等 ,详见技术规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超低排放改造-安装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查询。
9.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
10.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火力发电行业相关脱硫系统安装施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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