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原石油工程2025-2026年度框架-中原工程所有区域-8-4烯酰胺基-2-甲基丙基磺酸(AMPS)(99%)化学原料其他酸类\2-丙烯酰胺基-2-甲基丙基磺酸(AMPS)(99%)优等品(招标编号:NWZ250428-0803-074561)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酸类\2-丙烯酰胺基-2-甲基丙基磺酸(AMPS)(99%)优等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中原石油工程2025-2026年度框架-中原工程所有区域-8-4烯酰胺基-2-甲基丙基磺酸(AMPS)(99%)化学原料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其他酸类\2-丙烯酰胺基-2-甲基丙基磺酸(AMPS)(99%)优等品 | 800.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生产商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②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③ 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④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提供开标之日前【12】个月投标产品在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送检企业为投标人),性能指标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检测机构的CMA或CNAS认可证书。 (4)提供生产标的物原材料消耗情况等,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24个月主要原材料采购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每张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5)提供生产标的物所需至少【5】种主要生产设备的图片、铭牌及购置发票(主要生产设备有原料储罐,反应釜,回收釜,过滤机,干燥机,精制釜,离心机,真空泵,压缩机等)因兼并、重组、更名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名称购置发票的,提供相关法律文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供应商投标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内容包括以下5个方面:①承诺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有关绿色环保要求;②承诺确保在购销、加工、包装 、存储、运输及废弃包装物处置等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石化HSE(安全、环保、健康)的相关要求,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安全、环保、健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③承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采购订单如期供货,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绝或延期供货,否则自愿按照《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违约情况接受处罚;④承诺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合同文本条款及标的物技术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代理证书及生产商的相关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