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浙江海宁尖山光伏电站2025年除草服务项目项目询比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5日16时32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8日16时32分 (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 新能源浙江海宁尖山光伏电站2025年除草服务项目
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
所有合格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近4年内(2021-2024)任意连续3年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近三年有3项以上除草项目业绩(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作业人员入场要求: ①体检报告: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一年内有效、并覆盖整个作业期,体检项目无异常(高血压等疾病),心电图无异常(除窦性心律); ②保险证明:一年内有效、并覆盖整个作业期,入场所有人员都应在保险单名单内; ③身份证信息: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2)服从 安全一体化管理要求。 7、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其他: 1)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网站 /)。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裁判文书。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 (4)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 (4)、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②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③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网站 /)。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