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机 (框架协议)低压防爆异步电动机低压防爆异步电动机(招标编号:NWZ250425-2901-073219)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低压防爆异步电动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三机 (框架协议)低压防爆异步电动机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低压防爆异步电动机 | 50.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必须为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总(母)公司设立的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可代表总(母)公司进行投标,但应提供总(母)公司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可以提供总(母)公司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等生产方面的资质作为投标人的资质。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物用于压缩机产品的两台业绩,且至少有一台≥200KW的低压防爆电动机应用于驱动往复活塞式压缩机,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中提供的发票信息),如合同及发票无法体现电机应用环境信息,还需提供双方签字的技术协议。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具有覆盖标的物(功率500KW)的型式试验证书或防爆合格证,提供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