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一、招标条件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中广核石楼龙交四期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县石楼境内,距石楼县城区16km。工程地面高程在1200m~1500m之间,场址范围总面积约41.78km2,场址地势总体起伏较大,属于黄土残塬地貌。风机主要沿山脊布置。设计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kW的风力发电机组。招标内容与范围:16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及其防腐含 “广核”logo等相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供货范围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具体为塔筒平台、内部爬梯、外部人梯、电缆支架等金属结构件、防雷接地线、电缆固定夹块、塔筒内消防灭火器具等);塔筒照明系统(含灯具、线缆等)、电气接线盒;钢丝绳式防跌落保护装置(不含抓绳器);吊装用临时钢丝绳;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2025年5月15日前卖方具备4基塔筒交货,2025年6月1日前卖方具备剩余12基塔筒交货。具体到货日期以招标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具体交货计划和要求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生产能力:每月生产风机配套的塔筒15套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月产量说明材料,制造设备清单,技术人员清单,厂房尺寸及材料存储空间说明材料,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定标的依据)。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21-2023)财务审计报告。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2023年、2024年两年签署塔架200台(套)以上的风电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5、其他要求(1)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 ECP 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2)(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5)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6、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8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 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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