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电公司基于CEMS的火电企业碳直测计量数据可信认证应用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025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发电公司基于CEMS的火电企业碳直测计量数据可信认证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针对鄂州发电公司全厂6台机组碳计量子站进行建设,具体项目范围为:
(1)建设安装6套直测设备,分别在6台机组烟气总排放口位置(即净烟气CEMS测量装置安装位置),新增一套碳排放计量监测终端。碳排放计量监测终端由在线监测终端、烟气参数监测终端和数字可信认证终端构成。
(2)建设安装碳监测与碳核算一体化服务平台(碳计量子站),由硬件设施、碳核算主程序和碳管理主程序等构成。
(3)碳计量子站与省级碳计量总站进行联通。包括平台联通所需的硬件设施及数据接入联调等。
(4)碳计量系统的联调测试、数据第三方比对认证等。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拟在2027年10月前完成项目全部机组安装调试工作,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通知结合机组停机检修安排逐台进行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至3)中至少一项资质证书:
1)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
2)电源工程类调试一级资质证书;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含承试类,等级为一级)。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业绩:
1)火电、钢铁或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情况、工作内容等);
2)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二氧化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调试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情况、工作内容等)。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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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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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t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