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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华亭煤业公司清能煤化工公司精馏循环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4     浏览:0    
核心提示:华亭煤业公司清能煤化工公司精馏循环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华亭煤业公司清能煤化工公司精馏循环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 规    模: 在404循环水给水/回水总管上开孔,引出两条循环水管道,接入现有精馏循环水系统管线上,并在末端安装控制阀门和旁路管线,以满足精馏循环水系统供水的自由切换。预计需敷设DN1200的管道,长度为400m,管道覆土厚度≥1米,并对管道按照规范进行防腐、焊接安装、土方填埋,具体以设计文件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亭煤业公司清能煤化工公司精馏循环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5 计划工期: 精馏循环水改造项目(EPC)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精馏循环水改造项目(EPC)涉及的施工设计、总图、工艺管道、结构、仪表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设计和设计变更,所有图纸涉及的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考核、验收、投运、标准规范升版整改、工程验收意见整改等工作。以及所有涉及与该项目改造相关的清能煤化工公司现有装置、设备、管道相关的改造、接口(碰头)、拆除、恢复(包括路面、植被、附属设备设施等)及场地安全围挡搭设、临时水电安装接线及临建等工作。本次改造管道为地埋方式,需开挖施工区域部分路面,在施工期间投标人应根据地下管网实际情况,最大程度降低对现有地下管网的变更。若确需变更改造,投标人需对涉及变更的管道(例如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等)、电缆进行同步改造,以达到最终改造目的,其中涉及的设计、材料、施工等一并包含在合同范围内,不再单独支付费用。
 
2.6 招标范围: 合同履行期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投标人应完成项目改造施工并合格交付。其中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投标人应委派专业人员前往招标人地点进行现场实际勘察测量;根据投标人所提资料清单,招标人于8日历天内提交相关工艺、设备基础资料后,投标人于20日历天内提交精馏循环水改造项目(EPC)全部设计图纸(包括详细设计总图、建筑、结构、工艺管道、消防等专业施工图纸)的初稿交付,经由招标人组织审核于15日历天内反馈并完成设计图纸定稿;图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在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并到货验收合格,同时完成项目施工改造方案编制、审批和新建土建施工工作;物资全部到货后投标人在2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改造、调试工作(循环水管道碰口时间需在全厂集中消缺期间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以下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影印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之一;(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专职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影印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化工装置(循环水系统循环量≥5000m3/h)新建或扩建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须联合体各方盖章),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工程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投标主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2.5 其它要求:需提供项目经理2024年3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19日17时00分止。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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