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吉瓦时级储能电站集成及智能管理与示范应用》项目,主要任务是电站并网接入试验调试技术的研发、储能电站的示范运行及评价工作,并采购1.5MWh的储能实证系统以开展实证研究。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储能系统及辅助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涵盖3套不小于500kWh储能系统、3台500kW变流设备以及1台升压变压器。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500kWh储能系统3套、500kW变流设备3台、升压变压设备1台,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500kWh储能系统 |
1、电池单体: (1)电池单体需采用方形铝壳磷酸铁锂体系,只 接受国家标准的A品电池,不接受其它品级电池 和梯次电池,所用电池为在供货前2个月内生产的电池; (2)单体标称容量>100Ah;能量密度>155Wh/Kg,效率>94%; (3)电池单体满足在-40℃-60℃温度区间应用 ,低温-40℃放电容量≥80%(1C),高温60℃放 电容量≥95%(1C),常温25℃放电容量100%(1C)。 (4)电池单体倍率放电需满足: 倍率放电放电容量Ah放电容量比%温升℃0.5C≥10 0100.0%≤4.01C≥99.0%≥99.0%≤6.02C≥97.5%≥ 97.5%≤13.03C≥95.0%≥95.0%≤17.04C≥93.0%≥93.0%≤25.0
(5)电池单体倍率充电性能: 倍率充电充电容量Ah恒流比%温升℃0.5C≥100≥9 9.0%≤4.01C≥98.0%≥99.0%≤6.02C≥96.0%≥97.0 %≤12.03C≥94.0%≥95.0%≤20.0 (6)循环寿命 额定充/放电倍率1.0C,循环次数不低于6000次。 2、储能系统 (1)容量、功率:直流测系统容量>500kWh,运行 功500kW,交流侧配置500kWPCS; (2)运行环境温度及策略:运行环境温度范围满足- 40℃~60℃;风冷或水冷策略均可; (3)在每套储能系统集装箱内配置完善的能量管理 单元(EMU)、电池管理系统(BMS)、就地监控和 通信、配电、自用电计量、温控、自动消防系统、可 燃气体探测器等。 (4)安全要求:集装箱系统拥有温度控制系统、火 灾报警系统、照明、安全逃生系统、应急系统、消防 系统(灭火介质采用七氟丙烷或全氟己酮,支持水消 防功能)、强排风系统等自动控制和安全保障系统; 箱体内部署温感、烟感探测器、可燃气 体探测器(能够探测H2、CO、CH4等),实现区域 探测,整体喷洒,并与基地主消防系统连接。 (5)储能系统的运行要求:储能系统自身运行具备内 部监测、控制、故障保护与切除、事件记录功能,包 括但不限于投切控制、运行模式控制、设备状态、运 行温度、环境控制和监测等功能。储能系统内应配置 相应的交直流UPS设备,保证控制系统、信号系统、 消防系统在断电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6)BMS应能实时测量电池的电和热相关的数据,应 包括单体电池电压、温度,电池模块温度电池模块电压等参数; (7)质保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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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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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00kW变流设备 |
1、每台变流器功率不小于500kW。 2、储能变流器(PCS)应具备充放电功能、有功功 率控制功能、无功调节功能。 3、储能变流器可由投标人集成到储能电池仓内或单 独布置在仓外。变流器与储能系统的线路连接、保 护、控制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相关方案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在额定运行条件下,变流器的最大整流效率和逆 变效率均应不低于98%。 5、储能变流器(PCS)的待机损耗不超过额定功率 的0.5%,空载损耗不超过额定功率的0.8%。 6、储能变流器(PCS)交流侧电流在110%额定电 流下,持续运行时间应不少于24h;在120%额定 电流下,持续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min。 7、并网运行时,充放电时间≤80ms 8、其他各项指标满足能源行业、国标等要求。 9、PCS直流侧母线最高电压850V,交流侧额定电压为400V。 |
台(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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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升压变压设备 |
1、型号SCB□-1500kVA(II级能效) 2、变比:35±2*2.5%/0.4kV; 3、高压侧额定电压:37kV; 4、接线组别:Yd11; 5、阻抗电压:6%; 6、空载电流:0.7%; 7、绝缘水平:F级(120℃); 8、空载损耗(参考):2.8kW;负载损耗:14.06kW; 9、频率:50Hz/60Hz 10、冷却方式:ANAF; 11、满足1.1倍的长期过载运行; 12、辅助干变:40kVA,Dyn11; |
台(套) |
1 |
构成系统的任何设备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提供升压变压设备、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系统(含电芯、模组等)、以及每个储能系统集装箱内的能量管理单元(EMU)、电池管理系统(BMS)、计量系统、舱体内视频监控系统、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体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照明、门限开关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等)。
(2)所采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等)
(3)设备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技术交底及培训。
(4)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1.2.3服务期及报告提交
(1)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场地内。
(2)成果提交时间: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完成现场交货,交货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
(3)设备交货方式:整批次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中央财政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锂电池相关生产厂家或代理企业。
(1)若投标人为代理企业,需提供所投软件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的近两年内,已完成至少1项宽温域(-40℃-60℃)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或电芯相关销售业绩,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8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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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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