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厂前区及厂区道路标识标线工程
2.2、项目概况:为了提高厂区车辆管制和引导交通,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交通规则意识,规范交通秩序和管理,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对厂前区及厂区(1#、3#、4#、4b#、5#、6#、乙二醇装置中纵路、9#、DMC装置中路、11#)道路进行标识标线施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厂前区及厂区道路标识标线工程主要包括:厂前区及厂区1#(2#-6#路之间)、3#、4#、4b#、5#、6#、乙二醇装置中纵路、9#、DMC装置中路、11#道路路面的人行横道、白色边线、黄色中线、直行箭头、直行转向、停止线等(热熔标线)清理及施工。其中:厂前区热熔划线面积约为4980㎡,厂区(1#、3#、4#、4b#、5#、6#、乙二醇装置中纵路、9#、DMC装置中路、11#)道路热熔划线面积约为13892.5㎡。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5、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类似业绩至少2份,且单个合同额不小于150万元。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有效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发现故意虚构、隐瞒重要信息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中标单位不得进行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且需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6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文件购买),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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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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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厂前区及厂区道路标识标线工程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