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
2.2 规 模:500MW
2.3 标段划分:辽宁分公司(阜新彰武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升压站运维项目)一个标段。
2.4 施工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选址场址地块行政区域分别为阿尔乡镇、冯家镇、后新秋镇、兴隆堡镇以及章古台镇辖区内的5个镇23个行政村。
2.5 计划运维期:计划自2025年06月01日至2028年06月01日(共3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阜新彰武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两座升压站及线路运行维护(包括线路本体及附属设施,不含杆塔基础、电缆包封等隐蔽工程),负责本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升压站内设施、厂内道路、箱变、集电线路、围栏及视频监控设备等一二次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设施的运维管理等工作,详见第二卷 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或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总装机容量≥1万千瓦的升压站生产运行或维护或定检项目业绩(含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增值税结算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19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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