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现场定置化管理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2 规 模: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厂址在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粤海银瓶创新区内的一期厂址的扩建端,二期工程占地面积约120亩。二期工程拟建设2×498.48MW (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的调峰发电机组,作为广东省东莞市电力配套设施。
2.3 标段划分: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现场定置化管理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9月30日止。
2.6 招标范围: 对东莞燃机二期(2×498.48MW)工程现场标识进行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及其他服务,主要包括现场定置化管理的所有热机、化学、电气、热控设备标志牌(含设备标示牌、阀门标示牌、管道介质流向标识、电气盘柜及转向标识等)、禁止标识牌、警告标识牌、指令标识牌、提示标识牌、消防标识牌、厂区道路划线、主厂房通道警示贴连接的附件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为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不予调整,相关风险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单价采购,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5万元的火力发电机组标识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同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0日9:00起至2025年04月17日17:00止。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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