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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羊曲水电站泄水建筑物水力学原型观测服务合同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1     浏览:0    
核心提示: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羊曲水电站泄水建筑物水力学原型观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羊曲水电站泄水建筑物水力学原型观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黄河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的黄河干流上,坝址区位于兴海县河卡乡羊曲村下游约3km的羊曲峡河段上。枢纽建筑物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工程规模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挡水和泄水建筑物洪水标准采用1000年一遇洪水设计,相应的流量为Q0.1%=6790m3/s。枢纽工程布置由砼面板堆石坝、3孔溢洪道、1孔泄洪洞、生态放水洞、岸边引水厂房及过鱼设施等组成。

羊曲水电站的主要任务是发电,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2.3万km2,多年平均流量625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97.1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715m,死水位2710m,正常蓄水位时水库库容14.724亿m3,为日调节水库。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00MW,电站额定水头114m,多年平均年发电量46.98亿kW•h。

拦河坝为镶嵌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721.0m,建基面高程2571.0m,最大坝高150m,坝顶长度317m,上游坡比1∶1.4,下游坡比除第一级1∶1.4外,其余1∶1.3,下游坝坡布置8层10m宽上坝道路,综合坝坡为1∶1.98。面板最大长度约147m,大坝坝体填筑总量为403.68万m3。底部镶嵌混凝土高60m,顶部宽度10m,上游坡比1∶0.2,下游坡比1∶0.7。

泄洪建筑物均布置在左岸,由3孔开敞式溢洪道和1孔泄洪放空洞组成。溢洪道由引渠段、堰闸段、泄槽及挑流鼻坎等组成,从堰闸段到挑流鼻坎末端全长547m。每孔溢洪道堰顶布置一道平板检修门及一道弧形工作门,孔口尺寸15.0m×17.5m(宽×高)。闸墩厚4.0m,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溢洪道校核泄量8704m3/s,泄槽段最大单宽泄量193m3/(s·m),最大流速36m/s,采用挑流消能。

泄洪放空洞由引渠段、进水塔、有压洞身段、闸室段、泄槽及挑流鼻坎等组成,从进水塔到鼻坎末端全长802m。进水塔底板高程2640.00m,进口布置一道事故闸门,孔口尺寸7.0m×9.0m(宽×高),有压洞身段为圆形断面,直径8.5m,有压洞身段出口与闸室段相接。闸室段底板高程2635.00m,布置一道弧形工作闸门,孔口尺寸7.5m×6.0m(宽×高),闸墩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泄洪洞校核泄量1351m3/s,泄槽最大单宽流量180m3/(s·m),最大流速33m/s,采用挑流消能。

引水发电建筑物布置在右岸,由发电进水口、压力引水隧洞、岸边地面厂房及尾水渠等组成。电站厂房位于大坝下游右岸坡脚,为岸边式地面厂房,由主厂房、安装间、上游副厂房、尾水副厂房、中控楼、尾水渠等组成。

本标段为羊曲水电站泄水建筑物水力学原型观测,拟通过溢洪道水力学、溢洪道及泄洪放空洞闸门振动、下游泄洪雾化的原型观测,为工程泄洪方式的优化提供合理化建议,为工程安全运行和工程安全鉴定提供依据。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学原型观测规范》(SL616-2013)及《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SL725-2016)等规范明确规定,“I等工程的过水建筑物、II等工程的1级过水建筑物,应在运行初期进行水力学原型观测”。羊曲水电站工程的泄水建筑物规模较大,泄洪水头较高,溢洪道最大流速36m/s左右,泄洪放空洞最大流速32m/s左右。进行系统的水力学原型观测工作,通过对泄槽水流流速、脉动压力、水面线、掺气浓度、以及闸门振动等参数的原型观测,可以评价各泄水建筑物泄洪安全状况,同时,结合与水工模型试验成果的对比分析,评价消能工程结构体型设计的合理性,以便制定合理的水库安全运行调度方式,确保电站的长期安全运行。溢洪道与泄洪放空洞均采用挑流消能方式,泄洪过程中会发生严重的泄洪雾化,雾化降雨可能会对下游的岸坡稳定、进场道路、发电厂房、开关站等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有必要观察泄洪雾化情况,了解雾化影响范围及雨强,判断下游边坡防护的合理性。

1.2招标范围及工期

1.2.1招标范围

本标段为羊曲水电站泄水建筑物水力学原型观测服务,工作范围包括溢洪道水力学观测、溢洪道和泄洪放空洞闸门动力学观测、泄洪雾化观测以及相应的资料整理分析和报告编制等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观测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的检验率定、安装与调试、维护、拆除等工作,观测所需的传感器及二次仪表由承包商自备。

(2)溢洪道水流流态、水面线、脉动压力、底流速、掺气浓度、通气孔风速等水力学观测。

(3)溢洪道、泄洪放空洞工作闸门动力学原型观测,包括闸门动应力、振动加速度、振动位移等。

(4)溢洪道、泄洪放空洞泄洪时下游雾化观测,包括雨量强度、雾化影响范围及环境量(风速风向、气压和温度)等。

(5)整理分析观测数据,编写原型观测成果报告。

1.2.2计划工期:

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视汛期来水情况择机开展观测,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水利部质量检测单位量测甲级资质的单位。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国内大中型水电站或水利工程泄水建筑物水力学原型观测项目(附合同扫描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1.6投标人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过去5年内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大中型水电站水力学或动力学原型观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从事水电站水力学原型观测或水工模型试验项目10年以上工作经历。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及单位名称)。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仅提供本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的无效。

1.6.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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