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机关本部后线-机关本部项目加工服务\钢结构(招标编号:NWZ250430-9025-074715)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加工服务\钢结构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机关本部后线-机关本部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加工服务\钢结构 | 2000.000 | TO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指21、22、23年)不少于三份石油化工类相关装置钢结构单笔采购500 吨以上的供货合同应用业绩;业绩表中标明用户名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合同文本条款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得改变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内容及顺序,不得漏报。 (3)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4)潜在投标人须取得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钢结构制造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及近期(投标截止日 30 天以内)的网上查询结果 (5)潜在投标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提供复印件及近期(投标截止日 30 天以内)的网上查询结果 (6)钢结构图纸深化模型应由正版软件生成,TEKLA模型及文件夹下所有数据类、支持类及记录类文件应无偿交送甲方,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