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常减压装置增设三级电脱盐罐项目卧式圆形容器\Φ6000×37000~37500×44 Q345R Ⅱ类(招标编号:NWZ250507-2107-074417)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卧式圆形容器\Φ6000×37000~37500×44 Q345R Ⅱ类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常减压装置增设三级电脱盐罐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卧式圆形容器\Φ6000×37000~37500×44 Q345R Ⅱ类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设计、制造A2级及以上)并提供许可证书。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10年内不少于3套1000万吨/年及以上常减压装置电脱盐系统成功应用业绩,提供相关有效的可核实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签字版的技术协议、用户使用报告。 (2)考虑节能降耗方面等因素,本项目电脱盐技术采用智能响应控制电脱盐技术,投标人须提供近10年内智能响应控制电脱盐技术不少于3套成功应用业绩,提供相关有效的可核实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签字版的技术协议、证明能达到节能指标和用户满意的使用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直径不小于5m罐施工现场制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供应商发票模块” 提供的发票信息)及现场制造方案。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