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CW项目大件运输服务(招标项目编号:CGN-202504100005)已通过 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为2台百万千瓦级机组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采购CW项目大件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海运设备在春雨码头的卸船(含春雨码头使用服务),以及设备从春雨码头至项目现场的陆运服务等。本次采购运输服务拟采用运输服务协议,用以锁定运输服务价格,供设备供应商开展设备运输进行对比选用。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运输服务计划日期:第一批:2026年2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颁发的电力大件运输总承包甲级资质,资质范围涵盖本次运输服务相关设备,且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自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具有1项单个运输合同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已完工设备运输项目业绩,具有单件重量400吨及以上大件货物的相关运输经验且履约状况良好, 并有能提供证明其能力的有效材料(合同副本及竣工验收证明)。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2)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6.人员要求:
无。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1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1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