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5年“五统一”升级完善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开发区江乘大道8号
2.2规模:为全面落实上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规范现场施工作业,迁移事故隐患管控关口,提升安全管控管理效能,现开展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五统一”升级完善相关工作。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按要求提供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智能安全帽、安全文化宣传栏、安全警示标牌、临时围栏、看板、隔离网企业名称标牌、机组指引牌、互联网电视、风险告知牌、设备标识标牌(名称条)、杆旗、材料标识牌、脚手架搭设牌、厂内机动车牌、室内LED屏、音频扩声、LCD显示屏、安全培训录像拍摄和后期制作等全部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5年“五统一”升级完善服务招标标段包1。
2.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开发区江乘大道8号。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个图文设计或标牌制作或展厅布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9日9:00起至2025年4月15日17:00止。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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