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变更的简要说明:应业主要求,发布变更澄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变更,招标文件领购截止时间变更:2025-04-16 。 对于本次澄清,招标人认为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暂不变更原开标时间。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请于2日内书面反馈至 ,如不反馈则视为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特此说明。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 2025年4月4日 在 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广州 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轨道球阀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落实
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03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 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轨道球阀 项目实施 投标人如与投标产品制造厂非同一法人主 体,但与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且由集团公司控股或全资持有,且根据集团内部 职责分工,投标人负责或经授权负责所投产品的销售业务,该投标人将视同为制造商,可直接参与 投标。同时,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如集团公司组织结构图、投标人 股权结构说明文件、或能证明与集团公司股权关系的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文件、和/或投标人公 司章程、 和/或母子公司间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投资管理协议等支撑性证明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若产品为国内工厂(注册地在境外的品牌除外)生产,不接受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 来投标。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授权要求如下: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在固 定大区内的一级独家且长期固定代理授权证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 12月31日(时间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有1套渣油加氢或加氢裂化装置或类似工况提升杆(轨道 )球阀的应用业绩, 提供完整的合同及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复印件;业绩中阀门的规格必须覆盖招 标物资(即单 个合同业绩中必须有CL≥1500LB,NPS≥14"及CL≥2500LB,NPS≥6",且各规格数量不 少于2 台的提升杆(轨道)球阀)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不清晰,不完整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代理该授权单位旗下品牌阀门近 3年内(以业绩合同交货期为准起算)的代理业绩、总数至少1份业绩合同。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 绩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与制造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对应的技 术协议或技术附件,合同价格及单据金额可隐去。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第八章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