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试样自动加工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试样自动加工设备及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规模:在湘钢现有的加工检测中心厂房内,建设物理试样集中加工中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①采购安装全自动试样切割中心;全自动冲击试样、棒状试样、低倍试样、端淬试样加工中心;全自动双主轴数控加工中心等试样加工设备。②配套建设项所需的智能化和信息化系统。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成套系统,负责整体设计、制造、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及三年维保(24小时常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
2.3交货期: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个月,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安装条件具备后,2个月内完成整个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考核验收)。
2.4交货
2.5质量要求:符合及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试样自动加工成套设备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具有试样加工成套设备总包业绩集成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试样加工成套设备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集成商的除外)。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件,无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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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xz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