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机水泵节能改造-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机水泵节能改造-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机水泵节能改造-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合金事业部循环水系统目前设备老旧,能耗高且无法满足后续生产扩容工况使用。为改善解决并为后续产能增加做准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能源浪费,实现节能降耗,降低维修费用,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消除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情况,保证生产稳定运行。计划对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采购满足国家标准一级能效及以上的永磁节能电机、节能电机或节能水泵,并根据现场情况配套变频器。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2.5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第三方检验、电表安装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卸车、保管、现场安装、现场调试、交货、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所有安全阀及仪器仪表的报检报验并取得当地质监部门及招标方管理部门使用证(含发生的费用)、售后服务等。(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
2.6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货物全部到达设备安装现场,开工报告签订后40天安装调试完毕。
2.7其他: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
到货款:全部设备到货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60%的到货款,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验收款:正常生产运行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验收款: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预留合同总价的10%为质保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质保期限为合同设备全部通过验收合格且投入生产运行后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30日内付清质保金。
甲方通过现金(现汇)或者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承兑汇票甲方不贴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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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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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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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标的物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设备安装部分需要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安装(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3.人员要求:负责安装的单位应配备专职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安全员须有安全员资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关键作业人员)缴纳的3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上述资格证书及社保凭证)。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09 00:00:00.0至2025-04-17 00:00:0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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