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拓东体育中心拓东体育场及场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拓东体育中心拓东体育场及场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社会〔2024〕943号】,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拓东体育中心拓东体育场及场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
2.1项目
2.2建设 2.3项目概况:拓东体育场建于1958年,至今已有66年的历史,是云南省内历史最为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体育场馆和昆明市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的重要场所。但由于建设年代久远、设施设备老化,结构及消防存在安全隐患等客观原因,按照省体育局要求拓东体育中心严格控制各类大型活动。 云南省运动会、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云南省残运会(下称“三会”)是云南省最高水平的体育盛会,是对全省体育事业、民族团结进步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的大检阅,意义重大。经各地积极申报,省体育局、省民族宗教委、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联合评估推荐,并报经省政府同意,昆明市成为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第十三届民族运动会、第十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的承办城市。拓东体育场因其活动赛事举办经验、观众数量承载优势等被确定为省“三会”的举办场所。但目前,因体育场设施老化及安全问题,以现有情况无法满足省“三会”的承接要求。为有效消除拓东体育场存在的安全问题,保障2026年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第十三届民族运动会、第十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的顺利举行,同时积极推动云南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与建设体育强省目标的需求,提出本项目的建设。 2.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4999.71平方米,招标金额:22679.58万元。 (1)对拓东体育场进行提升改造(建筑面积34752.45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主体结构加固、主体功能、交通流线组织、消防疏散改造及室内装修、屋面网架加固及面层更换、电气及火灾报警系统改造、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改造、通风系统改造、外立面修缮、体育场内运动场地提升改造; (2)场外设施提升改造,规划范围面积约71.8亩(47840平方米),包括体育中心主干道及环线道路、拓东游泳馆北侧停车场、拓东体育中心主停车场(西侧)及东南侧足球训练场提升,入口节点提升改造、场外绿化及灯光亮化、场外环境整理及管网、场地配套中水处理站及公厕、集水池等工程。 2.5项目投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24996.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310.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58.48万元,预备费728.0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由云南省体育局及昆明市按70%、30%的比例出资。(各项费用根据初设批复需要调整)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如下: (1)EPC设计施工范围: 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外的全部设计工作及设计相关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专业深化设计等;施工范围涵盖拓东体育场及场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苗木移栽、拆除工程、地基基础、主体及屋面结构加固、建筑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市政配套工程、景观绿化、智能化系统、消防、给排水、强弱电、体育专项设施等。施工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2)采购范围: 采购及管理范围涵盖拓东体育场及场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及相关服务,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采购及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确保设备和材料的质量、供应及时性及成本控制 (3)其他工作: 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在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即使没有详细列明工程子目或有对应分项进行报价,其费用亦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 工期要求:2026年5月31日前竣工验收(终验)完成,交付使用。 2.7 质量要求:根据、地方、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体育专项工程需按照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认证通过。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9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由云南省体育局及昆明市按70%、30%的比例出资,已落实列入年度计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3.3人员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
3.3.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3.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及相关承诺函。 3.3.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 3.3.5管理团队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团队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1年后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2)未被“执行信息公开网()、云南省信息网( 开 户 银 行:工商银行股份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 行政监督
监督
2025年3月10日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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