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 水汽提塔重沸器(招标编号:NTS250331-073403)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汽提塔重沸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水汽提塔重沸器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1)投标人须持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至少为 A2 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2) 投标人须持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至少为 A2 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2023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内芳烃抽提装置扭曲管换热器的研发设计、制造能力及业绩,投标人具有管系应力分析计算和设计的能力。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名称、合同号、合同及复印件(可不带价格)、规格及数量、相关图纸或技术协议、签合同买方姓名及联系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其中供货状态、供货范围、性能及设备参数等需满足《请购文件等》、《茂名石化转型升级项目统一规定》等招标技术要求,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及星号项不接受任何偏离。 (2)1、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投标文件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范围出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均承诺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3、投标人必须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商务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相关设备,同时提供装备清单(含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性能用途)、带铭牌清晰设备照片、购置发票或与公司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