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及部分市州分公司后勤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概述:完成省分公司、海南州分公司及果洛州分公司后勤服务外包商采购工作
四、招标内容:保洁服务,其中省分公司(含保洁厕纸、扫除、拖把、洗洁精、膜布、拖布、铁锹等用品用具以及各岗位工装),海南(相关耗材费用由甲方承担);玻璃保洁服务(含玻璃保洁用品用具);门卫服务;消防监控和调度值守;水电服务;绿化服务(含绿化用品用具、肥料、草种等费用);垃圾清运;化粪池处理;报刊信件分发;特种、消控设备年检维保服务;打字复印服务;会议设备调试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五、服务期:2年,试用期3个月
六、服务地点:标段一:西宁市、果洛州;标段二:海南州
七、最高投标限价:
该项目预算144.85万元/年,服务期2年,总预算289.70万元。其中:省分公司预算金额234.50万元;果洛州分公司预算金额11.04万元;海南州分公司预算金额44.16万元。以上预算费用包含社会保险、税费、福利费、劳保用品等不可预见的费用。
标段一:省分公司及果洛州分公司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预算金额245.54万元;
标段二:海南州分公司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预算金额44.16万元;
八、成交供应商:标段一:1名;标段二:1名(本项目共2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对其中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4)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需具备物业服务等相关类似营业范围(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经营资格的合法性,并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从业资质证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保证相关证照处于有效状态,到期前应主动更换。证照变更或年审后需及时提供复印件给甲方。
(七)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承诺函无效)。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4日至2025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