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
DNYZC-20 25-03-01-97 7-18 |
18:阜新发电 公司工业废水 综合利用改造 |
本期项目是在各工业废水排放点新建工业废水排 水支管,收集工业废水并且汇入独立、新建的工 业废水排水干管。工业废水最终排放到新建的工 业废水接收水池,经提升泵提升进入原有工业废 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原有 排水管网仅做为雨水排水管网。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凡涉及本工 程勘察,设计、管道施工(包括支护)、由于改 造涉及的其他管网,道路、绿化 路灯,通信电缆 等既有设施恢复、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 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档案验收等以及与本 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人的工 作范围。 EPC 总承包自项目设计、临建施工至全部改造完成 投入运行、通过达标验收且到质保期满所需要的 全部工作,主要包括并不限于以下: 1.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本工程目全部设计工作;
1.2 本工程需要的全部勘察及测量工作。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污水管网的全部建筑、安装及施工辅助工程, 包括个别顶管工程、管槽支护,邻近管网及其他 设施的保护;
2.2 汇水池及收集水池全部建筑、安装及施工辅助 工程,包括电气,电缆敷设。
2.3 原有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修复;
2.4 由于改造涉及的其他管网,道路、绿化、路灯, 通信电缆等既有设施恢复;
2.5 负责本项目内成品保护、工程质量检测,设备 代保管、档案管理等工作。
3.设备及材料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监造与催交、 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验收;
3.2 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车、仓储、二次倒运、 清洁、保管及检测验收;
3.3 负责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 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涉及安全、节能、 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 应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4.其他需投标人负责的工作:
4.1 承担该工程涉及的所有检测费用、质量检测技 术服务费、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费。如相关文件、 标准、规范等有要求,需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 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则由建设单位招标采 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取样、送检 等相关工作;
4.2 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开工手续等工作;4.3 负责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相关验收,并取得相 应验收文件; 备注:各项手续的办理不得影响工程开工建设。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 准及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 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详见第二卷第五 章发包人要求) |
1000 |
18 |
18:阜新发电 公司工业废水 综合利用改造 |
一、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 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 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且不 属于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 的企业,或未被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6)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承包 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接受联合体投标。 2.施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具有已完工类似项目施工业 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内容、签字盖章页、联系人电话及地 址,以备核查)。 3.设计单位具有电力工程(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具有已完工类似项目 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 联系人以及 联系方式,以备核查)。 |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