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大唐吕四港 2x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桥式抓斗卸
船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苏公司)大唐吕四港 2x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桥式抓斗卸船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桥式抓斗卸船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4LSXCJ-W001
2.2 建设
2.8 招标范围:本次设备招标要求投标人的工作、供货范围为交钥匙工程方式。包括大唐吕四港 $2\times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所提出的所有的 1台卸船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交货、接卸、储运、开箱、安装(卸船机采用整机浮吊上岸)、调试、空重联动、重载考核试车、验收、特种设备取证、试运转、操作人员培训、质保期间的服务等,确保本工程按工期要求正常投入运转。
2.9 交货
2.10 交 货 期:供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 10 个月(具体以现场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网站(查询网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A)”。
3.2.2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项合同及以上国内码头卸煤额定出力 $1800\mathrm{{t}/h}$ 及以上的桥式抓斗卸船机供货业绩,且至少有 1 项合同国内码头卸煤额定出力$1800\mathrm{{t}/h}$ 及以上的桥式抓斗卸船机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运行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或签字。运行时间自投运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投运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若投运证明材料未注明投运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