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阳江帆石一、帆石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期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50319000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阳江帆石一、帆石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期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CGN-202503190003 ),已通过 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 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场址位于阳江市南鹏岛南面海域,场址涉海面积约139.1km2。风电场总规划容量为2000MW,本期装机容量为1000MW,安装51台14MW风电机组和22台13.6MW风电机组。建设1座500kV海上升压站、1座500kV海上无功补偿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 阳江帆石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场址位于阳江市南鹏岛南面海域,场址涉海面积约147.4km2。项目核准装机容量为1000MW,拟安装25台16.2MW和33台18MW固定式风电机组,建设1座500kV海上升压站、1座500kV海上无功补偿站(与帆石一项目共建共用)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与帆石一项目共建共用)。
招标内容与范围: 阳江帆石一、帆石二海上风电场项目项目海上风电机组、海上升压站、无功补偿站、海缆及陆上电缆、陆上集控中心等建设期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计划服务期限:从业主要求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至2024年,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 集团 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1)
(2)技术负责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3)投标人在近3年内(以截标时间为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被接受:(a)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b)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c)投标人在近3年(以截标时间为准)承担的监理项目中,未出现因质量或安全问题被通报的情形。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