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司  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服务  材料  机组  )招标公告  化工  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D53A00925001001红河州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EPC总承包工程

   日期:2025-02-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河州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能源〔2024〕1013号》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能源〔2024〕1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532504-04-01-726021,项目业主为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河州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EPC总承包工程。 2.2 项目概况: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场址位于红河州弥勒市的东北部区域。风电场场址涉及弥勒市的福城街道、新哨镇、东山镇三个乡镇,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3°27′24.72″~103°43′28.57″、北纬 24°18′32.23″~24°16′47.01″之间。场址由几段东北~西南向的主山脊及支脉山脊组成,海拔在1750m~2130m 之间。 可研报告风电场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5.5MW和28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230MW。风电场主要由1座220kV升压站、1台扩建主变、38台风机、38台箱式变压器、9回35kV集电线路、进场及场内道路组成。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条件,经优化后风电场拟安装13台单机容量6.25MW、3台单机容量6.7MW的风电机组和18台单机容量7.15MW的风电机组。风电场主要由1座220kV升压站、1 台扩建主变、34台风机、34台箱式变压器、10回35kV集电线路、进场及场内道路组成。 2.3 项目建设 2.4 招标范围: 红河州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的全部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地形地貌测绘、取样、试验、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风电场全部设备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除外),风电场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含风机基础平台、集电线路(不含220kV送出线工程、联络线工程)、升压站工程、水环保工程等)、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最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投标人应移交设备性能、工程质量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风电场。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标准及要求。 其中,风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属于甲指乙采,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待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EPC总承包方与设备供货商三方共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招标人委托 EPC总承包方作为采购方履行甲指乙采合同商签、付款及催货、现场交验及保管等买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2.5工期:总工期12个月。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但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设计方案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符合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设备采购质量要求: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功能先进、符合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建筑、安装、调试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标准及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 分包要求:项目非主体、非关键部分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可以分包。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合同估算价:93238.2697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执行信息公开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投标人未被人社部门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名单公示期(未撤销)内的(自行承诺);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 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专业: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 ② 设计负责人资格: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 技术负责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yz.ynzb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