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厂区。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7年12月4日、2008年3月投入商业营运。二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3#、4#机组),计划分别于2015年9月、2016年1月投入商业营运。
招标范围:服务期内泰州发电有限公司机组停备检修(不包括 A、B、C 级计划检修)、抢修、日常安全文明整治、消缺、技改、日常检修维护等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垃圾(不含危险废物及保温棉),投标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将上述垃圾从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垃圾堆场及垃圾池内收集、整理,并运输至有资质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场所进行妥善合法的处理(处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处理过程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苏环办〔2023〕327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本次处理的工业固体垃圾包含以下类型:废防火材料、废干燥剂、废广告牌标识牌(非可回收材料)、化水过滤滤芯、检修过程产生的无法回收利用的零部件、废包装物(木制、废聚丙烯、废编织袋等非可回收材料)、非金属零部件、废旧滤网滤芯、除尘袋、其它所有检修维护产生的非危险固体废物等共约420吨。
服务期限:本项目从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6年12月31日。以总工作量(420吨)和合同期限先到者为准。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总工作量达到420吨,则达到420吨时合同终止。服务地点: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治理)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