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1工程介绍
霍尔古吐水电站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工程为大(2)型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发电引水洞长17km,一洞三机,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总装机容量426.5MW(3×140MW(主机)+2×3.25MW(生态小机)),最大坝高28.4m,总库容463.5万m3。 工程计划1#、2#机组计划于2026年3月底投入运行,3#机组计划于2026年06月投入运行。工程厂址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址河道距离约25km,距正东方向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88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237km。
首部枢纽生态小机为河床式发电厂房,上游从左至右布置有进水口左岸副坝段和小机进水口坝段,下游分别布置有生态小机安装间和主厂房,生态小机与首部枢纽挡水建筑物一起坐落在河床上,成为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厂、坝在结构上连接成为一个整体,为生态小机坝段。生态机组1#机计划于2025年6月投入运行。
2.1.1.2交通状况
2.1.2.1场外交通
霍尔古吐水电站自库尔勒市经G216线—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岔口—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其中G216线约 77.2km,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约10.6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水电站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0米,里程约44.3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察汗乌苏水电站至霍尔古吐沟为沥青公路,里程约74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河边)长约15.5km,级配碎石路面。
2.1.2.2场内交通
霍尔古吐沟口下游:道路全长约15.412km,沿线24道涵洞,起点为霍尔古吐沟小桥下游侧,双车道路基宽6.5m,路面宽4.5m,单车道路基宽6m,路面宽3.5m,单双道比例为4:6,碎石土路面。
霍尔古吐沟口上游:道路全长约5.99km,沿线设10道涵洞,路基宽度为4.5m/6.5m,路面宽度为3.5m/6.0m,单双道比例为4:6,混凝土路面。
场内道路目前已具备通车条件。
以上道路交通状况为参考数据,目前交通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调查了解,相关运输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以及出厂前的预装配、试验、包装、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服务等,主要内容如下(详细内容见第五章第5节.采购设备需求及供货范围):
(1)通风系统设备及风口、风阀等附件及材料,包括风机、风口、风阀、机座及减振装置等1批;
(2)空调系统设备及所有相关附件及材料,包括分体空调、机房专用空调、冷媒管路、冷凝水管、保温材料、机座及减振装置等1批;本项还包含现场安装工作;
(3)除湿系统设备及所有相关附件及材料,包括除湿机、冷凝水管、保温材料、机座及减振装置等1批;
(4)供暖设备1批;
(5)凡是供货范围内设备及其系统运行、维护所必须的零部件和材料、工器具等均属供货范围。
(6)投标人应提出符合本技术规范全部要求和相互协调及完善的设计。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性能优良的辅助系统控制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设备,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其费用列在投标总价中。
(7)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包装、国内运输、国内港口交货等;
(8)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9)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10)负责合同设备与电站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11)通风系统、供暖系统合同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人完成,投标人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参与全厂相关系统的联调;
(12)负责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设计联络会,以及设备的出厂试验,现场服务;
(13)投标人推荐的易损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的项目和数量,列出详细的名称、型号、规格和单价的清单,并注明制造厂和产地,供招标人选购。
(14)其他
1)提供满足设备2年免维护的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2)凡构成永久设备的相关辅助材料,如油漆、密封件、密封胶、螺栓锁定胶等均应由投标人随合同设备交货时提供,且应有10%的余量。工地所需的焊条、焊丝和焊剂等也应由投标人随合同设备交货时提供,且应有20%的余量。
2.1.3交货期:生态电站所需设备计划2025年3月31日前,主厂房所需设备计划2025年10月31日前,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1.4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开都河中游霍尔古吐水电站厂区(主机)及坝区生态电站厂房(小机)各库房及各工作面,车板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离心通风机(风量≥30000m³/h)制造和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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