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山西公司左权电厂三期发电项目施工准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设计单位:贵州汇能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山西公司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拟建设三期发电项目(300MW光伏+50MW风电+35MW/70MWh储能),该项目位于左权县辽阳镇一带。本项目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经220KV送出线路接入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0KV升压站,最终电网公司接入批复为准。
左权县位于山西省东部边缘,太行山山脊中段,清漳河中游。介于北纬 36°45′~37°17′,东经 113°06′~113°48′之间。北连和顺,南邻黎城、武乡,西接榆社,东与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邯郸市武安市、涉县三县区毗连。
本项目场址周边主要有高速G2516、高速S45、国道G207、省道S319及县道X417。其中省道S319与高速S45通过左权东互通相连,外部交通条件较好。左权县辽阳镇常年日照2570小时,四季平均气温7.4°C,昼夜温差15°C~21°C,年无霜期为150 天,年降雨量为540毫米左右,海 拔在1230~1500m 之间。
拟建场址区以第四系覆盖层耕土为主,场地内及其附近未发现模较大的滑坡、泥石流等影响场地稳定的不良地质现象,地基土层中无饱和砂土存在,且地下水埋藏较深,不存在砂土液化问题。场址地处缓坡地带,地势相对平缓。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 年版)》(GB50011-2010),场地整体稳定性较好,适宜工程建设。
招标工程量内容:
完成三期项目升压站场址平整、进站道路施工、升压站场址外侧边坡支护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基、垫层、面层、路肩、边坡及排水沟等相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过程中所涉及的道路改造、加宽、局部路基加固、涵洞改造、地面附作物拆除清理及临时改变路径施工,路面修复、恢复,道路原设施修复、恢复;道路路基挖填、道路防护、安全标识、道路排水设施。以上工程内容均包含施工临时用地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等内容。升压站进场道路是以石匣乡赵家庄村沿山路为本工程的主路径修筑至升压站场址,其中新建道路约1076 m,该路段采用砂石路,满足大件设备、机具运输条件。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应充分综合考虑雨季施工、夜间施工等特殊情况,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占地、附着物赔偿以及阻工协调过程发生的费用等,所有费用均包括在相应报价当中,发包方不再另行支付。
计划施工工期:2025年03月01日-2025年04月30日全部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5项建筑工程或道路工程或护坡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电子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道路工程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1月07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