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2411001318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化学实验室设备、仪器(水、煤、油、环保部分)及药品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江陵二期2×660MW扩建工程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位于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祁家渊厂址,西北距荆州市市区约25.0km,东南距江陵县约10.0km,南距长江约1.4km,邻近荆州煤港储煤基地,西侧靠近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项目紧邻“西电东送”大通道和浩吉铁路与长江黄金水道交汇口,依托荆州煤港储煤基地,具有电力消纳易,地理区位好,电煤供应可靠等优势,是《“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确布局并支持建设的储运结合“路口”电站。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进行化学实验室设备、仪器(水、煤、油、环保部分)及药品采购,采购范围包括化验水、煤、油、环保、脱硫浆液项目所使用的天平、量热仪、钠度计、酸度计、干燥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离子色谱仪等设备,化验室台柜,集中供气系统、煤化验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药品、数据采集管理系统等,并包含设备安装、功能的设计等。
2.3 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设备暂定2025年3月发运至现场。
具体交货计划以满足现场安装需求为准,招标人在要求供货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满足现场安装需求。
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国内新(扩)建燃煤发电机组的化学试验室仪器成套设备供货(需同时包含水分析、煤分析、油分析、环保分析)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范围的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3)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