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主副井提升绳一批(长协),共10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五章。本次招标项目不倾向于任何技术方式或专利产品,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方案如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视为已合法取得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按买受人书面发货通知单或技术协议要求的时间、数量送货。
2.4 交货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新集一矿、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刘庄煤矿、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板集煤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书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或进口(合资)产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或对本项目的授权)。
3.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或承诺到货时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
3.4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至少1份(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的业绩1份(投标产品为立井提升主副井提升钢丝首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无签订时间、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印章不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13日17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1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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