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碳酸钠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碳酸钠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碳酸钠采购: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质保期 |
执行标准 |
1 |
碳酸钠 |
40千克/袋 |
825 |
6个月 |
GB/T210-2022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南坳村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交货期:分次分批供货,供应商接到甲方送货要求后,应在指定时间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碳酸钠采购,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碳酸钠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7-17:30至2025-01-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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