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物资 河南 中铝(郑州)铝业 高压清洗机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4-ZB1396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郑州市上街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铝物资 河南 中铝(郑州)铝业 高压清洗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396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铝物资 河南 中铝(郑州)铝业 高压清洗机采购
2.2 项目类型:货物
2.3 项目概况:原有柴油机高压清洗机购于2003年,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现需要对其原有的清洗机逐步更新为电动高压清洗机。
2.4 项目
2.5 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参考)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动高压清洗机 | 泵流量≥200L/min,压力≥1600bar, 电力驱动,电压等级10KV。 | 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台 | 1 | 含移动式密封车厢1件、旋管器1件、备用高压泵头1件、高压软管2根(每根85米长)、空化喷头5件、旋转喷头5件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现场交货。自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买卖双方根据招标人工程建设设备到货计划,共同确定详细交付时间及批次。
2.7 交货
2.8 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供货要求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9 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范围包含设备损坏后备件、材料的提供及维修安装,维修人员的差旅费由中标方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制造、加工或生产型企业。(相关信息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需能反映标的物内容、时间、数量、额定负载等关键信息)以签署日期为准。注:类似供货业绩,指国内单项合同数量不少1台的包括但不限于清洗机用高压泵等设备供货业绩。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可出具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