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高岭土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生产中心现有规模为4×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配套2×5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2×20MW余热发电机组。锅炉装置由上海锅炉厂生产的型号为SG480/9.81-M2205的四台煤粉锅炉组成,锅炉主要为化工区提供蒸汽汽源,设备年运行8000h。锅炉为п型布置、高压自然循环汽包炉,单炉膛、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结构、紧身封闭。每台锅炉配备四套中速磨(ZGM80K--Ⅱ)采用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其中三台运行,一台备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切换。每套制粉系统带同层四只喷燃器。锅炉燃煤以准东煤田五彩湾矿区煤作为主燃料煤,以乌东煤作为掺烧调剂用煤。锅炉设计及校核燃料按以下方案配比:按准东煤:乌东煤质量比例7:3作为锅炉设计煤种,按准东煤:乌东煤质量比例5:5作为锅炉校核煤种1,6:4作为校核煤2种。
乌东煤作为锅炉燃烧的防结焦调剂煤种,价格偏高且面临随时断供的风险,同时为积极响应并落实公司提质增效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前期试验判定符合品质要求的高岭土可以作为一种替代剂来应对乌东煤断供的风险,并且锅炉燃用准东煤掺配高岭土进行掺烧,可以降低锅炉燃料成本,能够做到锅炉结焦可控,且保证各系统运行安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提供30000吨满足技术规格的高岭土(详见技术要求和标准)。
2.1.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开始分批交货,具体交货计划以实际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标准。
2.1.5交货地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高岭土的合同业绩1份,且合同数量不小于1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02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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